- 行政相对人名称 威海瑞美物流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002MA3EQCC652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371082202100112
- 法定代表人 孙小芹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违法行为类型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 违法事实 2021年05月06日 19时10分, 荣成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石烟线埠柳纸坊水库路口对王俊海驾驶的鲁K79152(黄色)红岩牌重型自卸货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马祥波、杨宗华向王俊海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王俊海为威海瑞美物流有限公司的驾驶员,其驾驶鲁K79152(黄色)红岩牌重型自卸货车运输土方从埠柳村送往港西工地,运输过程中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扬撒脱落、扬撒。经调查认定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 处罚依据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二)项
- 处罚类别 罚款
- 处罚内容 威海瑞美物流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的。”因该业户在运输过程中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沙土脱落、扬撒,违法程度较轻 。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运输过程中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违法程度较轻,处1000元罚款”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万元) 0.1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08
- 处罚机关 荣成市交通运输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7108200436344XB
- 数据来源单位 荣成市交通运输局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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