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文骗取住房租赁补贴者将推送信用中国(山东)平台 实施联合惩戒

发布时间:2019-05-20   来源:荣成市   浏览次数:4213

中宏网山东5月14日电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等五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山东省明确今后六类群体以家庭为单位纳入住房保障,补贴面积分30平方米、45平方米、60平方米三个层次。对以不正当手段套取、骗取住房租赁补贴的,计入个人诚信记录,5年内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同时将相关信息推送到信用中国(山东)等诚信体系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实施分层次差别化 住房租赁补贴

此前,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曾发布指导意见的征求意见稿,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并进一步完善。

根据指导意见,山东省施行梯度保障,各地要根据保障对象住房需求和支付能力,在符合条件特困人员家庭优先保障的基础上,对城市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全面保障,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实施分层次差别化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其基本住房需求。其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是首次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山东省要求各地要完善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程序,及时与保障对象签订住房租赁补贴协议,明确补贴标准、发放期限、停发事项及违约责任等,住房租赁补贴协议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房屋租赁期限。要完善退出机制,健全住房租赁补贴档案,定期复核变动情况,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对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要及时终止住房租赁补贴发放,退出保障范围。对骗取、套取住房租赁补贴的,要取消保障资格,依法依规追回住房租赁补贴。

建立随市场平均租金变化动态调整机制

同时,山东省将分类确定保障方式。原则上,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家庭应采取实物保障,城市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实物保障为主、住房租赁补贴保障为辅,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以住房租赁保障为主、实物保障为辅。

根据指导意见,补贴标准要结合当地住房租赁市场的租金水平、保障对象的收入和财产状况等因素,合理测算并分档确定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原则上住房租赁补贴占市场平均租金的比例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优惠比例应基本保持一致。要建立补贴标准随市场平均租金变化进行动态调整的机制,原则上调整周期不超过三年。

此外,各地要结合保障对象的家庭成员数量和当地实物配租保障面积标准等情况,合理确定住房租赁补贴面积标准,原则上1人的保障家庭按30平方米、2人的保障家庭按45平方米、3人及以上的保障家庭按60平方米发放补贴。

指导意见特别指出,对以不正当手段套取、骗取住房租赁补贴的,计入个人诚信记录,5年内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同时将相关信息推送到信用中国(山东)等诚信体系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该指导意见从今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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