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警惕非法集资的新花样

发布时间:2021-12-01   来源:洛阳日报
近年,非法集资形式愈加多样,手段更加隐蔽。近期,一些以金融创新为名进行集资诈骗的案例相继被曝光,个别不法分子以金融创新为掩护、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从事非法集资活动,河南省洛阳市处非办提醒市民对此应谨慎辨别。
洛阳市处非办工作人员介绍,陈某在四川省成都市经营某科技公司,为吸引顾客,陈某打着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旗号,利用该公司的网络购物平台推出“买商品送积分”投资项目。 该公司对外宣称,投资者从公司购买商品后,可获得与商品“等值”的积分,积分每周可获得最低9%的收益,最高增长到3倍为止。 为了扩大集资规模,陈某还成立多个销售团队,销售人员推荐新人投资即可获得现金奖励。 截至案发,该公司共向140多名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资金近1000万元,这些资金主要用于陈某个人投资。 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许诺返还高额 利息等方式的非法集资,且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
洛阳市处非办工作人员表示, 此类非法集资活动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由于依托网络,此类非法集资活动成本低、蔓延速度快,作案手段更加隐蔽。
此类非法集资活动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迷惑性强。 不法分子假借迎合国家政策,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以高额回报迷惑投资者。 二是发展迅速。 不法分子往往依托互联网,通过网站、微信等方式公开宣传,传播速度较快。 三是利诱性强。 宣称投资门槛低、周期短、收益高,参与者发展他人加入,还可获得额外收益。
洛阳市处非办提醒, 虽然非法集资形式不断变化、手段不断翻新,但万变不离其宗,突出的特点还是以高额回报来吸引投资者。“丰厚回报”的背后往往暗藏投资风险,投资者一定要理性判断,不要被高收益迷惑,做到不盲目投资、不跟风投资,以免上当受骗。
(来源:洛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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