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 积极营造诚信经营市场环境

发布时间:2022-01-19   来源:荣成市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中小微企业“急难愁盼”突出问题,提出20条有针对性的司法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表示,《意见》也可以称为“司法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20条”,主要内容概括为六个方面:积极为中小微企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切实加强中小微企业产权司法保护;建立办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绿色通道”;依法保护有挽救价值的中小微企业;全面清查超标的查封、乱查封问题;最大限度降低执行措施对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的不利影响。

据介绍,《意见》积极为中小微企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一是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案件审理力度,依法严惩强制“二选一”、低价倾销、强制搭售、屏蔽封锁、刷单炒信等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认定经营者滥用数据、算法、技术、资本优势以及平台规则等排除、限制竞争行为,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保护中小微企业生存发展空间。健全司法与执法衔接机制,支持反垄断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加强沟通协作,推动形成工作合力。二是支持保护市场主体自主交易,切实弘扬契约精神。对具有优势地位的市场主体利用中小微企业处于危困状态或者缺乏判断能力订立的显失公平的合同,依法支持中小微企业撤销该合同的诉讼请求;对受疫情等因素影响直接导致中小微企业合同履行不能或者继续履行合同对其明显不公的,按照不可抗力、情势变更规则,结合案件事实,公平合理地判令免除或者部分免除责任、变更或解除合同。三是支持引导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强化预约合同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等制度运用,提升市场主体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四是通过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失信企业通过多头开户、关联交易、变更法定代表人等方式规避执行的逃废债行为,促使市场主体诚信经营。

针对对中小微企业影响重大的拖欠账款问题,《意见》指出,建立健全办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长效机制。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纳入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确保农民工就业比较集中的中小微企业及时回笼账款,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与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监管部门密切协作,推进协同治理。加大平安建设考评(执行难综合治理及源头治理部分)在机关、事业单位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中的适用力度。推动将清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工作情况纳入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开展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依法加大失信惩戒、限制消费等措施的适用力度,及时兑现中小微企业胜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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