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雷霆举措促雇主履约付款

发布时间:2020-12-28   来源:荣成市

近日,一雇主在劳动者因工受伤之后拒绝承担责任,经荣成市人民法院判决之后仍巧舌如簧,借故拖延,执行干警果断采取措施促其履约付款。

2017年,42岁的姜某经人介绍来到张某经营的养殖场工作。8月的一天,姜某在为养殖场卸货时,不慎从货车上跌落摔伤,经诊治左胫腓骨远端骨折并踝关节半脱位。因姜某用工性质特殊,只是间断性在养殖场打零工,故张某并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也未购买其他意外险,依照法律规定,雇主张某应承担姜某住院及其他后续费用。但张某在支付完住院费用后拒绝再承担其他责任。姜某无奈只能将其诉至市人民法院。

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被告张某同意于2020年1月30日前分两次向原告姜某支付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合计10万元。

手里拿着民事调解书,姜某本以为相关赔偿金很快到位,但没想到等来的却是当头一棒——达成和解后的张某绝口不提还款之事,甚至对前来索赔的姜某家属厉声呵斥,最终姜某选择向法院申请执行。

受理该案时,正值疫情防控期间,考虑到被执行人张某在特殊情况下资金周转确实存在困难。因此,执行干警张超决定“先礼后兵”,尽量促成双方和解。然而,在对被执行人张某约谈时,张某并没有表示出应有的诚意,反而态度中透露着嘲讽轻蔑。

“约谈当天张某西装革履,打扮得有模有样,但我一要求他履约付款,他便‘哭穷’,表示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钱,只同意每月支付400元。如果按照他的计划分期付款,那简直是杯水车薪,申请人伤残在家,经济状况捉襟见肘,容不得这样一拖再拖。”回想起当时的场面,张超仍气愤不已。

对待虚伪耍滑的被执行人,干警果断实施举措,一边对其名下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轿车予以查扣,一边将其列入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同时,执行干警持续对张某释法劝教,从情理法的角度出发,劝其为孩子的未来着想,切莫因小失大,让孩子成长在失信的阴影下。

最终,张某慑于压力,于近日来到市人民法院与申请人姜某达成和解,涉案10万元赔偿款顺利履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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