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疫情防控期间信用审慎管理规定
近日,荣成市印发了《荣成市疫情防控期间信用审慎管理规定》,利用信用手段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荣成市疫情防控期间信用审慎管理规定》涵盖了因受疫情影响不能履行信用承诺、开展信用修复、畅通市场主体异议申诉和投诉渠道、慎用联合惩戒措施等九条信用规定。其中,“对企业2022年2—4月发生的一般违法违规行为,只记入信用档案,不扣减信用分”的规定,极大地帮助了企业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发展,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深受企业的欢迎。
信用“九条”的出台,最大限度减少了疫情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的冲击,支持市场主体共克时艰、共渡难关,“稳中求进”推动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荣成市依托重点关注企业名单库,开展全市所有市场主体全面“信用体检”,对3个月内受到两个以上部门处罚的18家企业进行了风险提示。疫情期间,建立了信用“三同步”工作机制,点对点跟踪指导4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引导5家企业退出严重失信名单,对17家企业一般违法违规行为只记入信用档案,不扣减信用分。同时,积极拓展“信用+”系列激励应用场景,针对市场主体推出84项信用激励产品,119家企业在项目申报中获得信用激励,守信企业的获得感、成就感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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